你的位置:爱电竞 > 爱电竞介绍 >

建国后50年粮食征购政策的沿革年谱,看现代农民生活条件变化和对社会的历史贡献!

2025-09-18 爱电竞介绍 76

本文梳理1990年代之前25个年头的农产品市场机制史料,追溯黄河故道入海口区域近代和现代粮油农产品的购销的历史沿革。用年谱式方法,理顺农产品市场变迁的历史印记,揭示了区域性传统农耕文化中粮食征购机制的多次变革,特显了农民生产的粮油农产品对社会贡献历史情景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变化!可为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有参考价值的史料。

一、建国前解放区粮食市场建制源流

1940年10月,涟灌阜区设财经科负责收购粮食。

1942年5月,滨海县建置设7个科,其中粮食科员2人,粮食科负责粮食收购。此时响水口仍处于日伪区。

1943年,苏北财委会决定在阜东县(今滨海县)东坎镇,组建德民粮栈,经营粮食,成立盐城丰民贸易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生产生活资料。

1945年8月,响水口成立德民粮食分栈,从事经营大米等粮食购销。1945年12月,人民民主政府,在响水口成立公营裕滨公司,主营棉布、棉纱、百货、日杂等商品。

1946年1月4日,滨海县纱布交换所在月港成立,经营棉布、棉纱、粮、油、木、煤等物资。1946年后,解放区土地改革,滨海县先按人按田,后改将田定级、以收成比例征收农产品。

1948年11月,滨海县生产推进会成立。 1948年12月,建立响水口办事处。

二、1949年后前30年农产品市场机制探索和农民的贡献形态

1949年12月,阜东、滨海两县合并,县政府下设工商科。随后由集股性的供销合作社相继成立。

1950年5月,响水口成立粮食营业处。1950年代初,先后建立起粮食、棉布、百货、土产等国营商业机构,响水县内的集市,农产品逢集日上市买卖。

1951年。滨海县实行:2、4、6、8、10公斤/亩的5级田制征收机制:最差的田每亩缴2公斤,次差田每亩缴4公斤,以此类推,最高田缴10公斤。滨海全县计划征收107吨,当年实缴1115吨,实缴占计划104.21%。根据相关资料记载,1951年在响水县的区域内,粮食平均亩产是50.5公斤,为了便于比较,我们用五级田中的中间一级田缴6公斤来计算,农民缴粮占单产的12%。人均可耕土地按3亩来算,人均生产粮食只有151.5公斤,要交公粮18公斤。在当时的条件下,农民在自己食用还不能完全满足的条件下,为社会作出了这样大的贡献!

1953年3月~5月,滨海县在响水口成立花沙布公司、中国粮食公司响水办事处,负责粮食的征调管工作,靠外调粮食稳定市场。全年调进粮食459.26吨。1953年11月,滨海县建立国营商业,负责统购统销,开始取消粮食市场自由交易。

1954年1月,滨海县核定农户的用粮定额:在响水口,每人留粮190公斤;在张黄六地区人平留粮185公斤。多余多缴、少余少缴、不余不购。当年计划征购3888吨、实收2585吨,占66.49%。这说明,在人均全年完成185—190公斤的基础上,农民在只留下每天杂粮0.5公斤的条件下,还向政府上缴2585吨粮。

1955年8月,滨海县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按户定产、三年不变。当年三定户47186户,其中有余粮的15191户、自足的4506户、缺粮的27489户。计划定购量43725吨,当年需定销7630吨,实收定购3080吨,说明粮食的供需差异较大。

1956年。滨海县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三定到社,定目标总产35385吨,当年定征购3790吨。征购占计划总产的10.71%。

1958年~1960年间。滨海县实行:定产、包购、包销的一定三年不变方法。总产基数定为72000吨、包购8300吨,包购占总产的11.53%;多购奖加价10万元来促进农民多缴征购。

1961年。滨海县采用定产、定购、超产奖励。定产41810吨,定购任务7227吨,占总产的17.29%

1962年~1964年。滨海县产、购、销包干到生产队,定产41810吨、定购任务7227吨。生产队上缴占定产计划的17.29%.

1965年。滨海县按区实行大包干到生产队、一定三年不变。定总产72000吨、定征购6766吨,征购占总产的9.4%;奖金10万元。

1966年。将中山河北、灌河以南区域划出组建成立响水县,执行原三年不变的指标政策。

1968~197年。响水县开始三定,一定三年不变。1969年征购9122吨。其他小农产品集市买卖。1969年初,响水县所有集市统一改为农历“一”逢集,即初1、11、21为逢集日。

1971年。黄河故道入海口区域内,出现产量很高、生产队收入却很低的现象,时称“高产穷队”。高产穷队的起因,是因粮食价格由政府确定,并多年不变;同时山芋干和碗豆生产过剩,政府又不收购;由此开始倡导发展多种经营,放松以粮为主的种植计划,倡导向经济作物和养殖业转型。响水县开起新的三定,一定五年不变。粮食总产基数计划下降到6092.9吨、征购下降到3321吨,征购的总量下降、占比上升到54.5%,生产队小农产品进入集市销售,来提升生产队经济收入,破解高产穷队现象。

1979年。响水县对收购、销售、库存、调拨实行四统一。扩大合同定购量达13175吨。

三、分田到户后农产品流动市场机制演变模态

1983年。实行分散小农户生产,农户完成预定的上缴粮棉油合同。农产品实施自由集市买卖交易。集镇成为农产品交换的市场主体,进入农耕如何与市场机制匹配新探索。

1985年。响水县合同定购18521吨。用西方价格变动曲线学说理论指导市场运行,产生合同制和自由集市交易并存,对千千万万个生产小农户来说,无法安排指导生产计划和季节性自由市场交易的需求相匹配,不但对农户种植产生不可控风险因素,而且在宏观管理上产生不适配,要化解这些问题,上级和学术界产生多种争议,开起宏观政策调控引导并探索破解措施。

1987年。响水县合同定购19100吨、实完成17250吨。出现上户强收两上交。在当时农业生产资料特别是化肥以大量供给的条件下的正常年景,合同只完成90.3%,暴露了市场机制的巨大风险。理论上,用西方学者的《市场供求价格曲线》学说,改变中国传统市场规律,引导农户各应市场来安排种植和市场交易,用市场化机理解释和管理农业生产的各种问题,在现实中明显表现出对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开始造成民众上访及矛盾凸显。

1990年代初。农产品季节性供给和贮备条件的制约,小农户的生产风险增加。丰年买方感知供给量足,采取压价,使价格太低;灾年,买方认知供给量不足,抬高价格也无法满足需求,丰年和歉收年价格变幅大,显出自由买卖的市场价格风险。有的户无力兑现全同,出现上门强收收,上访成风。1990年代后:各村居都出现由个体农户开办的“超市”,有的乡镇上产生专门收购粮食门市站点。

话题标签